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月5日,从市博物馆获悉,在我市开展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共普查不可移动文物1036处,新发现633处,其中5处已正式晋升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这些重大发现不仅丰富了我市文化内容,也对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文物事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我市于2008年5月开始“三普”工作,市文物普查队按地域将全市分为海城、台安、岫岩、千山区、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风景区、鞍钢九个普查单元,对全市103个乡镇的普查率达到100%。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共普查不可移动文物1036处,其中新发现633处,复查403处,消失84处。
在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中,立山区沙河北岸的普宁寺是鞍山市区内现仅存的一座具有一定规模的古寺,对研究鞍山历史具有一定的价值,市政府现已对该遗址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在全国北方六省“三普”工作会议上,市文物普查队就铁东区井井寮旧址的保护进行了经验介绍。海城析木镇黄瓦窑和岫岩太平岭国家测量标志等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也引起相关专家重视。
“三普”工作中,反映地域文明的文化遗产受到特别重视和保护,其中新发现的普宁寺、灵山寺、镇宁寺、井井寮旧址和焦耐院办公楼5处不可移动文物和黄瓦窑遗址、贾台商周遗址、险渎县遗址、西山丹国医院、四方台烽火台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均被市政府批准为第七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与此同时,市文物普查队把“三普”工作作为一次难得的馆藏征集契机,除收集一般文物标本外,共征集了200余件黄瓦窑琉璃构件、20余块重要碑刻、50余件民俗文物。其中,北陶官办事处捐献的四棱碑,对研究鞍山的历史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据介绍,我市今年的“三普”工作依然会继续做好文物普查查遗补漏工作,确保文物普查不留死角。对已公布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竖立保护标志牌,划定保护范围,制定具体保护措施。进行普查资料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以备省“三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对我市进行阶段性成果验收。